小区楼栋长管理办法
为健全小区组织网络,完善小区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小区业主的自治作用,切实调动楼栋长的积极性,加强小区楼栋长的管理,推进和谐小区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楼栋长的产生程序
(一)楼栋长条件:
年龄18周岁以上,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熟悉小区住户情况,热心小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群众基础较好,身体健康,有从事楼栋单元管理工作的时间,是该楼栋居住的居民、无犯罪记录。
(二)楼栋长推选程序:
1、由业委会指派。
2、在楼栋片区内选举业主代表时以得票最高的业主代表担任楼栋长,如当选的小区代表、楼栋长自愿放弃,则采取得票多少顺序依次递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调整楼栋长人员:
1、长期外出不能胜任工作的;
2、搬迁不再居住在本小区的;
3、不配合小区业委会和社区开展工作的;
4、本人申请不愿从事此项工作的;
5、经业委会考核连续2次不合格的。
二、楼栋长工作职责
(一)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居民的法制意识,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畅通。
(二)了解和掌握本楼栋居民的基本情况(包括常住、租房户情况,党员情况,离退休、困难户、流动人员等),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及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向业委会、居委会反映。
(三)模范执行小区《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协调好家庭、邻里之间发生的纠纷,主动化解矛盾促进邻里团结,努力创建和谐小区。
(四)定期对楼栋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加强对传染性疾病的防控,督促居民保持楼栋单元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序,及时制止不文明现象;
(五)负责维护楼栋治安,全力配合小区搞好防火防盗、消防安全、卫生巡查,及时发现本楼栋各类安全隐患协助该楼栋居民小组、业委会、社区做好安全、维稳等工作;
(六)督促本楼栋前及小区的绿化维护,保持花草树木长势良好。
(七)协助做好小区的公共事务,搞好小区居民的公益事业和文体活动等;及时向业委会、社区反映业主呼声、切实维护业主权益。将本楼栋业主反映的共性问题或事关个别业主重大切身利益的问题,形成工作建议及时反馈给业委会。也可以作为代表提案提交业主代表大会表决。
(八)负责该楼栋业主小组及小区业委会安排的其它事宜。
三、业委会定期召开楼栋长会议,加强工作心得的交流沟通,提升楼栋长的工作服务水平。
原则上一个季度召开一次楼栋长会议,同时本着有事则议的原则,经业委会半数以上委员提议、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楼栋长提议,可以召开临时楼栋长会议。
四、楼栋长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考核。
小区对楼栋长给予适当的工作补贴,同时建立楼栋长考核激励机制,由业委会制订楼栋长考核激励办法。开展优秀楼栋长的评选活动,对于业主公认工作出色的优秀楼栋长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小区业主微信群管理制度
来源:滨江丽景花园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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