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一个民间组织,由业主在物业管理领域的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体现业主对社会各方的愿望和要求,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和运作。这是业主行使联合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
一般来说,业主委员会有两种方式:
第一,业主委员会由业主会议选举产生,根据产权法、财产管理条例和各种地方方法的程序;
第二,第二,对于大面积、小面积,业主先选举自己的建设委员会,然后选举共同业主委员会。所有者委员会的适当数目可根据下列规则进行估算:所有社区中最接近的2%是单一的。这确保了社区所有者更好的沟通质量。例如,1000个家庭,10002-20个家庭,包括19或21个人。
建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1. 占用率超过50%;
2. 在第一批2年内交付,占用率超过30%;
3.在第一批3年内交付。
业主委员会的设立过程
1. 申请:如果财产管理区遇到下列情况之一,业主可以向该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设立第一次业主会议筹备小组的申请表。
2. 设立筹备小组:收到申请后,街道办公室应当提供书面批准,指导筹备小组在区内设立业主委员会。
3. 筹备小组应开展筹备工作。
4. 大会选举委员会筹备小组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应将所有候选人的姓名和简历、全体委员会的选举方法、全体委员会的章程和街头办事处的全体会议送达,并应提交举行全体人员会议或全体人员会议的书面申请,以及筹备会议服务,包括房地的实施、印刷选票的安排、投票箱的设备以及街道办公室、警察局、开发公司和财产公司等所有投票权持有人的通知。
5. 自出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业主委员会应当向区、县级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有关文件。
6. 区、县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批准。各人民委员会应当到公安部门办理印花手续,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公室备案。
业主委员会成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业主管理区;
2.业主管理条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惯例、业主委员会规则;
3.业主委员会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能够更好地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4.良好的行为;
5.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任。
开发商负责社区的早期管理,有权选择物业管理公司。住宅区占用率自第一业主入住之日起超过50%或者两年以上的,开发单位或者其主要单位应当及时通知住宅主管部门在六个月内召开业主第一次会议。第一所有人委员会由财产管理部门、开发商或财产管理公司管理公司、所有人代表组成,并建议所有人委员会的名单,提交第一所有人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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