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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型业委会是如何出现的?

发表时间:2021-03-02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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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驾马车,四位一体,成为构建小区日常管理及维护的多元主体,其中不同主体的地位、功能和属性各不相同,如何构建一个和乐的小区?其中的矛盾从何显露?各方参与又是如何?或许值得细细展开分析。

而小区矛盾溯源面临的工作是千头万绪的,“越是基层越是混乱”的形况也是理所应当的。因此,将“维权型业委会”作为切口深入了解,思考什么事件能够让小区成员聚集?通过什么过程达到维权的目的?业委会在其中的作用是什么?几大问题,揭示小区乱象如何平息。


一、研究对象特点

商品房小区构成现代城市人口的主要居住环境,而“外卖之声隔户可闻,而左右邻居老死不相往来”则成为广大“都市丽人”常态,两点一线的生活,即家——写字楼,是多数居民的正常的日子。

对于小区研究而言,若将小区行动者及其问题为研究对象,则需要指明,所研究小区应是租户较少的新型商品房小区。构成此类小区的业主呈现出工作多元化、身份多样化、所接受文化教育不同等特点。

如前文所说,在小区中70%的业主呈现出“政治冷漠”的特点,小区事务不过是“别人的家长里短”,因此远远避之,剩下30%业主构成小区各项活动参与的“基本盘”,而小区的人际关系的“安定与混乱”也基本上受其影响;在参与过程中,参与者之间身份极为平等,极少存在外部社会关系的渗透,因为小区内业主的多元化,因此社会网络的交叉影响作用不明显;舆论极化的特点突出,“我从未见过面对生人竟然能如此的张狂”,最近的调研中,访谈对象是如此概括小区舆论的。


二、小区业委会的演化特征

小区业委会是小区全体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仅针对物业管理事项做出相关规约社会组织。但相较于其他社会组织,业委会在法律上并不健全,并无民政局颁布的社会组织代码,业委会的正式身份确认只不过是在所在街道备案而已,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作“半个组织”。

小区业委会的成立,根据议事规则由业主大会产生,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首届业委会通常是在居委的“孵化”下产生。因此,首届业委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居委的依赖作用极强。

维权型业委会通常是在第二届或者原业委多年轮值后因小区某些热点事件的爆发而产生。


三、维权型业委会的就任路线

自治觉醒


根据不同案例,因小区“设施老化”往往引起某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部分业主的关注,此以S市W和P小区为例。


事件一:A小区全方位老化

A小区曾经绿树密布,环境宜人,小区雕塑林立,曾经是市级文明小区。后因疏于管理,而景物凋敝、停车混乱,甚至令人骄傲的数十株珍贵树木也莫名消失,各处景物的败落引起经常在小区中散步的业主关注。同时小区原业委启动的停车改革并不能获得多数认同,此事件成为小区事务走入业主眼帘的窗口事件,众人围绕此事件纷纷建言,在共同行动中凝聚成集体。


事件二:B小区电梯失效

B小区中18号楼的电梯老化,因诸多原因原业委并不加以修缮,此事件引起该楼成员的广泛不满,而通过动员和造势并不能推动业委会通过该楼的电梯维修项目,因此该楼成员自发组成电梯工程的招投标小组,自筹资金进行修缮,该小区的初步自治意识逐渐形成。


维权抗争


当相关“设施老化”引起的广泛不满引起小区内“密切相关成员”的共识后,一个“维权共同体”便在此基础上产生。需要指出的是,这是围绕小区内部物业纷争的“小区内斗争”,不涉及广泛的政治议题,通常情况下以解决设施问题为着眼点。通常情况下,“维权共同体”通过官方沟通、私下抗争和自发宣传而凝聚更为庞大的“共识共同体”,相关案例同样以S市为例。


事件一:A小区的官方沟通

小区停车乱象引起W小区“停车维权共同体”的不满、绿化及工程的违规则引起小区“散步共同体”的不满,这两类人群在表达不满的过程中形成密切的联系,进而采取统一行动——官方沟通。通过业主代表联系原业委会成员,希望就相关事件做出答复,并进行整改。然而业委会的拒绝和敷衍了

将矛盾进一步放大,进而引起小区居民的更广泛关注,从“停车和散步共同体”变成了“维权共同体”,并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诉讼,原业委会的合法性遭到了质疑。


事件二:C小区的私下抗争

在原业委会的合法性遭到质疑后,C小区除了通过官方渠道的诉讼和投诉行为外,也展开了广泛的对立抗争行为。C小区因为垃圾分类的问题引发巨大矛盾,“维权共同体”通过号召居民“统一丢到楼下草丛和地下车库”进行抗争运动


事件三:AC小区的抗争微信公众号

在“维权共同体”与原业委的抗争过程中,A和C小区为了维系共同体,形成统一的思想和战斗力,均依托微信公众平台发声。而“维权共同体”的微信公众平台与原业委会掌握的官方平台在相关事件上往往言辞相反,语态激烈。小区的矛盾,在双方的抗争过程中进一步加强。


S市小区在抗争过程中表现出强烈的规则意识,“斗争是无情的,上台要合法的”成为“维权型业委会”的行动方式。

凭借斗争过程中的“英勇表现”,“维权共同体”中的核心成员获得巨大威望,而在组织中具有较高权威。为了不断巩固自身的“维权合法性”,核心成员会进一步就相关议题向原业委发难。在“维权共同体”形成一定态势,根据小区议事规则通过召集小区业主的20%,启动业主大会程序,罢免原业委并借势上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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