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571-87323123
当前位置:首页/ 业委会资讯
  • 业主大会会议怎么开,物业费收多少,资金怎么管?

    3月30日,温州市制定的第三部地方性法规《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生效,定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旭东表示,这部温州“第三法”剑指当前物业管理领域的各类纠纷和难题,正式实施后将成为整治物业管理乱象的一剂重药,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共分七章五十七条,对业主和业主组织、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物 ...

    2018-11-13 查看详情
  • 业主大会会议如何召开,怎么开好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形式分为集体会议讨论形式和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其中,书面征求意见形式是最常用的业主大会会议形式。下面仅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并以上海为例,与大家共同分享如何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会议成功的关键是把好两关:程序关和证据关。 一、业主大会会议的组织 由业主委员会组织,由业主委员会主任主持。 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 ...

    2018-11-13 查看详情
  • 首次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工作流程

    对于小区物业共有部位、专项维修资金等的权属,由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代为行使相关权利、保护业主相关权益的规定,广大业主应该都已经有一个大概的认识,但对于如何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业主又在其中扮演何种角色,广大业主可能并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发布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以下简称《指导规则》)对业主大会的召开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方式、程序制定了一套较为具体的指导性规 ...

    2018-11-13 查看详情
  •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从哪里来?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工作经费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  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

    2018-11-10 查看详情
  • 业委会工作档案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工作档案,工作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会议记录;(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四)业主委员会选举及备案资料;(五)专项维修资金筹集及使用账目;(六)业主及业主代表的名册;(七)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2018-11-10 查看详情
  • 业委会应该给业主公布哪些内容?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布下列情况和资料:(一)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三)物业服务合同;(四)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五)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六)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车位的处分情况;(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第三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 ...

    2018-11-10 查看详情
  •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一)确定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nb ...

    2018-11-10 查看详情
  •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任职资格有哪些要求?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三十二条 业 ...

    2018-11-10 查看详情
  • 业主大会如何确定业主投票权数?

    第二十三条 业主大会确定业主投票权数,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认定专有部分面积和建筑物总面积:(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二)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第二十四条 业主大会确定业主投票权数,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认定业主人数和总人数:(一)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 ...

    2018-11-10 查看详情
  • 业主大会会议有哪几种形式?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的;(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

    2018-11-10 查看详情
版权所有 业委会第三方@2017-2023 业主大会浙ICP备17054595号
微信
咨询
电话
0571-87323123
顶部
cache
Processed in 0.037352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