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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开发的小区如何组建业主大会?

发表时间:2021-04-07 18:24

分期开发的小区如何组建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的组建中,业主大会如何组成、业主大会的成立条件、业主大会组建程序如何启动、分期开发的小区如何组建业主大会,这四个问题需要明确。


业主大会如何组成?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制度是房屋产权主体多元化形式下业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大会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组建程序如何启动? 


符合业主大会组建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其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提供下列资料:

(1)物业管理区域核定意见;

(2)物业服务企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合称物业管理用房)配置证明;

(3)业主清册和物业建筑面积;

(4)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

(5)已筹集的专项维修资金清册。

建设单位未及时提出书面报告的,业主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分期开发的小区如何组建业主大会?


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建设项目分期开发的,先期开发区域内销售并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可就整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事项作出决定,但对后期业主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除外。业主大会决定聘用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年。

业主大会成立后接受交付使用物业的业主,成为该业主大会的成员,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应当按照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建筑面积比例,约定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增补业主委员会成员。

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销售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应当在房屋销售合同中注明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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