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中明确规定: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运行等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之中。
但是,特别指出,物业费中所包含的公共设备设施维修费用,专指小修和日常保养。中修、大修以及更换主要部件等等,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费用。
但是具体小修项目还得看物业服务合同如何约定,形成制止文件最具有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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