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是干什么的?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接受业主大会、业主监事会或者监事以及业主的监督。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编制业主大会年度预算、决算方案;
(3)拟订共有物业、业主共有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4)组织和监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5)拟订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收费方案或者需要由全体业主公摊费用的收取标准;
(6)制定档案和印章管理制度,制作和保管会议记录、共有物业档案、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有关文件及印鉴,并建立相关档案;
(7)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管理规约,催缴拖欠的物业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8)调解物业纠纷;
(9)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业委会由多少人组成?
业主委员会由五至十一名委员组成,组成人数为单数,具体人数根据该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候补委员人数按照不超过委员人数确定。候补委员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不具有表决权。
业主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业主委员会从委员中选举产生。
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委员会委员通过规定程序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本小区业委会委员一直为9人,候补委员4人,是否有变动要看政府部门规定。
业委会每届任期多少年?
往届业委会任期为三年,2020年新物业法实施开始,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委员任期与业主委员会任期相同。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六个月前,街道办事处应当成立由业主代表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党委或者物业管理区域基层党组织、辖区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派员组成的业主委员会换届小组(以下简称换届小组)。
换届小组具体组成和工作办法由市住房和建设部门参照本条例有关筹备组的规定制定。
什么人样的可以参选业委会?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应当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授权的自然人代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任职;
(3)书面承诺积极、及时、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
(1)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2)候选人报名日期截止前三年内,因物业管理相关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候选人报名日期截止前三年内欠缴物业费或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累计达三个月以上;
(4)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者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情形。
业委会选举需要多少候选人?
业主委员会由五到十七名委员组成,组成人数为单数,具体人数由筹备组根据该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候补委员人数按照委员人数的百分之四十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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