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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换届的流程说明

发表时间:2021-03-17 16:59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首届业主大会规定年限(一般不超过五年),业委会应在到届三个月前组织换届(应邀请镇街区、社区居委会参加);业委会不组织换届的由镇街区、社区居委会组织换届。


2、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镇、街区、社区居委会张贴换届启动公示,并提出参加换届筹备组业主代表条件,按规定推荐筹备组业主代表。


3、推荐完成,经初审后公示业主参加换届筹备组的业主代表名单。


4、公示期间内,广大业主对推荐的换届筹备组业主代表无异议后,再次公示由镇、街区、社区居委会、物业主管部门、开发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参加的业主大会换届筹备小组全体成员名单。


5、完成公示后,召开换届筹备组第一次会议。对业主资格进行确认;研究讨论是否需推荐代表参加会议,如果小区业主人数较多的,可采用推荐业主代表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研究业主代表产生办法;起草《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会议文件。


6、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经换届筹备组第一次会议研究讨论的业主代表产生办法推选业主代表。


7、推选业主代表完成后,召开换届筹备组第二次会议。对业主代表资格进行确认;讨论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会议文件;确定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数量;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研究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确定业主代表大会召开的地点、时间并进行公示,同时送达当选业主代表入会通知。


8、召开业主大会,讨论通过《业主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召开业委会第一次会议并进行分工。


9、通过大会决议;当选业委会成员签订履职承诺书;完成公示、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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