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应将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所作出的决定、临时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业委会工作会议讨论 拟定的事项、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维修资金的使用、公共收益收支,物业服务合同变更以及小区物业管 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向全体业主公布。
根据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布下列情况和资料:(1)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3)物业服务合同;(4)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5)物业共 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6)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车位的处分情况;(7)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8)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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