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成员没有工资,纯属义务服务。很有可能面临的局面是:一腔热血为业主服务,众口难调承受众人埋怨。“既没好处,还要受委屈,这种事情谁愿意干?”部分业主这样理解业委会成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业委会的积极性。有个别业主“高谈阔论”,纸上谈兵本领超强,但实际参与或付出不见人影。业主们来自不同地方,需求各不相同,看待事情也不一样,从筹备阶段开始,大量不同的意见已经出现了。于是,有业委会人士提出一个观点:“主导者拿出解决方案,支持者提出补充方案,反对者摆出替代方案。”小区要风清气正,业委会成员首先要一身正气,尊重业主,有时还须忍辱负重,求同存异。很多事情一开始都是美好的,没有一个业主想把小区搞得乌烟瘴气。业委会如果连不同意见都容不下,就会造成自把自为,自己说了算。所有方案,业委会都是一个整体研制出来的吧,而很多业主的不同意见,都只是个人觉得不妥当而提出的。要业主拿出替代方案,这是否有些强人所难。一付“没有替代方案就闭嘴”的盛气凌人的傲慢?业主毕竟只代表个人的意见,但不见得就是刁难和搅事。业委会心存宽容,低姿态听听业主的反映和意见,这也是自愿加入这个非盈利组织的初心。业委会所做的每件事,业主都能看得见,心里有惦记。相互信任是基础,遵纪守规是前提。不要动不动把不同意见或者质疑都当成洪水猛兽。业主齐心参与小区的管理和事务是一个最美好的愿景。他们提出的不同意见,不一定就是为挑刺找碴而来,往往是对一些计划和方案不理想,或者未合法合规不尽人意,更多的是不理解而提出的个人看法。业委会在研究制定相关的方案和计划时,肯定比业主熟知的多,此时,就要更多的给业主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和支持。所说的替代方案也要一分为二,是不是业主单方提出的替代方案,业委会就能够全部接受呢?恐怕也不行吧。因此,绝不能总把“要反对者提出替代方案”作为反对的依据。“没有新办法就按我的来”,如果总以这样的姿态来防范反对意见,只会招致更多的不满。
主编:王梦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