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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关于物业公司收费通知的业主常见问题答复

发表时间:2018-11-02 15:50

      业委会关于物业公司收费通知的业主常见问题答复


由于前物业公司没有向业委会进行物业交接,新物业公司在业委会没有提供小区物业用房、前物业公司没有提供任何业主信息和小区设施设备资料的困难情况下,主动垫资开展小区物业服务。考虑到物业公司无收入、仅服务模式无法持久,为了更好的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让小区物业管理早日步入常态化管理阶段,经小区业委会研究决定:从12月1日开始,同意北京瑞赢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小区业主收取物业费,车位费。收费通知发出后,针对部分小区业主在公众号平台上提出的常见问题,特此说明如下:

常见问题1:我已经向前物业公司缴纳了2016年10月8日以后的物业费和停车费,为什么还要向新物业公司重复缴纳?


答复:任何一个业主任何时段都不可能重复交费,同一时段只能有一家物业公司提供服务,业主只需向提供了物业服务的物业公司缴纳相关费用费用。部分业主预交给前物业10月8号之后的费用,前物业是必须退还给业主的,法律上有明文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0月8日之后的物业服务是由新物业公司提供的,业主必须向新物业公司缴纳10月8号之后的费用。如果业主拒绝缴纳,新物业是可以向法院起诉并会获得法律的支持!(《解释》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是,考虑到部分业主向前物业超期缴纳了10月8日以后的物业费和车位费的实际情况,为了协助这部分业主向前物业追讨多收的费用,经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协商,如果这部分业主愿意依据业主大会决议签署向前物业追讨多缴费用的诉讼委托协议,新物业公司同意暂缓收取这部分业主的物业费、车位费。

涉及这部分业主(住户)的收费规定详见近期即将发布的物业收费细则。

 

常见问题2:我租赁的小区地面停车位已经到期了,我还能继续使用现有车位吗?


答复:只要小区业主(住户)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物业公司即将发布的《物业费、车位费及小区出入口门禁卡收费细则》缴费,小区业主(住户)现有的车位仍然可以继续使用。


 

常见问题3:物业公司的服务无法令我满意,凭什么让我缴纳物业费?


答复:小区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是业主应尽的义务,全体小区业主均需依法缴纳。与此同时,如果小区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业委会与北京瑞赢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里有明确的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业委会可以根据小区业主反应的问题,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中的考核办法对物业公司采取警告、经济处罚、要求撤换物业服务人员、直至终止与新物业的服务合同等监督管理措施。物业服务合同近期即将在小区公示,敬请期待!


美利新世界小区业主委员会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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