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畔上居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和业主监督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会议决定,现就本物业管理区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首届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一)必须本人是有房屋所有权证明的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仅限业主委员会)
(二)本人是街道、社区代表委派代表或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仅限业主监督委员会);
(三)年满25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四)每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或办公满6个月以上(首届业委会委员候选人除外);
(五)不能有下列行为之一:
1.违反《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中禁止性行为之一的;
2.不遵守《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
3.不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4.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5.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5年以及加入邪教组织的;
6.拒不履行委员职责或利用委员资格谋取私利的,无正当理由连续二次不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的;
7.道德品行低劣、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8.被依法认定存在违章搭建,违法占用现象的。
9.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中工作的。
二、业委会和监委会候选人名额:
首届业主委员会由5名正式委员组成,另设候补委员2名;业主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人数为1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共8名。
首届业主监督委员会由3名正式委员组成,另设候补委员2名;业主监督委员会采用等额选举,首届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共5名。
三、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在业主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的基础上,由筹备组根据以下业主报名情况推选产生候选人:
1、经资格审查后,如参选人数为8人的,直接将参选业主确定为候选人。
2、经资格审查后,如参选人数超过8人的,进行差额选举,根据各候选人的得票数多少产生。差额选举的投票权:筹备组成员每人一票,候选人每人一票。
四、业主监督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在业主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的基础上,由筹备组根据以下业主报名情况推选产生候选人:
1、经资格审查后,如参选人数为5人的,直接将参选业主确定为候选人。
2、经资格审查后,如参选人数超过5人的,进行差额选举,根据各候选人的得票数多少产生。差额选举的投票权:筹备组成员每人一票,候选人每人一票。
3、经资格审查后,如参选人数未超过5人的,将由业主委员会另行组织选举。
请有意参加首届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监督委员会的业主于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8日(每天9时至16时)到龙山社区居委会或畔上居物业服务中心领取《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和《首届业主监督委员会候选人报名表》,并于2018年10月8日16时前将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复印件、一寸照一张和报名表交至龙山社区居委会。
联系人:吴昌明
拱墅区畔上居业主大会筹备组
2018年9月27日
下一篇: 哪些是属于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