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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哪些情形,可以对业委会进行补选或者提前换届改选?

发表时间:2018-10-26 14:45


业主委员会出现下列情形时,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可以应业主要求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 议,就启动业主委员会补选或者提前换届改选程序作出决定:(1)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不足二分之一的; (2)业主委员会连续6个月未开展工作的;(3)发生其他情形导致业主委员会无法正常运作的。

    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对业主委员会提前换届改选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会同区、县 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组建换届改选小组,由换届改选小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 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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