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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成员拒不移交资料该如何处理?

发表时间:2018-10-26 14:51


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终止或者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后,原业主委员会或其成员拒不移交有关财务凭 证、业主清册、会议纪要等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的,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求物 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督促移交,物业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协助。造成损失的, 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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