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奇数组成。具体流程如下:
1.需要与小区物业协商,先成立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2.业主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
3.筹备组开始起草业主公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
4.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业主;
5.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通常有5~11名成员,成员人数也可根据社区情况在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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