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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业主身份、人数、专有部分面积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9-02-18 11:45

关于确定业主身份、人数、专有部分面积的公告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身份、人数、专有部分面积进行了确认,现公告如下:

一、业主身份的确定:房屋等物业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二、业主人数的确定: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总人数为        。

三、业主专有部分面积的确定: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没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载明的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建筑物总面积为           。

特此公告。 


九堡街道xxx小区业主委员会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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