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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电期间业委会及业主与开发商沟通详情

发表时间:2018-11-02 15:42

2018年5月初,电业局在小区内贴出公告,因小区拖欠公共用电3月份和4月份电费,并且无人缴纳,通知将于5月21日断电


5月21日上午,电业局切断小区公共用电

5月21日下午,部分业主与帝景城开发商交涉后没有结果

5月22日下午,开发商、沙北街道办、业委会及热心业主再次在开发商办公室就小区问题进行交涉,对于5月21日关于昌建物业为何没有进驻小区等不实言论,开发商谢总给予澄清,当天,三方达成如下口头协议:

  1. 1.    开发商垫付3月份-5月份小区公共用电费用,之后费用由选聘物业公司垫付

  2. 2.    由业委会组织业主投票,如果过半数业主同意昌建进驻,则开发商负责与昌建物业沟通,确保昌建物业进驻小区

  3. 3.    18年业主向豪威物业缴纳物业费,由开发商负责追回


22日下午,开发商表示因时间较晚,无法及时缴费,与电业局交涉是否可以先送电,23日再缴费,遭到电业局拒绝,随后开发商找了一个电工恢复小区供电

22日夜-23日,业委会组织小区热心业主进行昌建物业进驻投票,并于23日下午得到514位业主支持,已达到过半要求。

23日下午,电业局再次来到小区,并表示开发商并没有缴纳电费,并且私自送电属于违法行为,要再次中断小区供电,随后业委会和电业局一起找到开发商协调,开发商表示在24日上午肯定缴费。

24日上午,开发商仍没有缴纳电费,小区供电再次中断,随后业委会与热心业主再次找到开发商协商,因小区业主关于昌建物业进驻投票已完成,业委会要求开发商与昌建物业沟通进驻事宜,在业委会多次要求下,双方来到昌建物业部门进行协商,在开发商与昌建物业闭门协商后(业委会成员无法参与),昌建物业明确表示不会进驻小区进行服务,随后开发商表示希望由汇民物业缴纳电费,并让业委会和汇民物业签订3个月临时物业服务合同,看看汇民物业服务情况后再签订长期合同,因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必须由过半业主同意,业委会无法给予明确答复。

至此,小区处于持续断电状态。

因电梯多次断电困人,且电梯已过质检期,漯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小区电梯停运,在检验合格之前禁止使用。

26日上午,业主委员会及热心业主与开发商再次就小区问题进行沟通,在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共同努力下,与开发商达成如下协议

      26日下午,开发商如期缴纳电费,小区恢复供电。

      但是,开发商仅垫付3到5月份电费,如果小区在6月25日之前不能选聘物业公司并如期入住的话,小区将再次面临停电,在此期间,业主委员会及热心业主将积极与物业公司联络并组织业主投票,希望业主积极参与投票工作,并在投票完成后驱赶非法物业,保证新物业如期入住,维护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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