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房屋所有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开发企业挪用代收费用,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从2018年6月11日起,各开发企业不得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契税。
温馨提醒
即日起请广大业主自行到行政服务中心地税局窗口缴纳契税、到县房管局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信丰县房产管理局——
通知原文
关于禁止企业代收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费用的通知
各开发企业:
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及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房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即日起各开发企业不得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契税,已代收的自发文之日起,应立即到县房管局物业管理所申报代收情况,并在2018年7月31日前统一上交至我局指定资金专户中。逾期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特此通知
信丰县房产管理局
2018年6月11日
来源:县房管局
编辑:曾秋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