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工作程序正当的重要性
业委会工作程序正当原则,是从行政原则中借鉴过来的。程序正当原则,要求业委会在工作中,必须按照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而不是随心所欲地开展工作。大家在成立业委会的过程中,应该很清楚,每一步都是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走,否则可能导致业委会成立失败。比如,业委会筹备组在筹备过程中,要公示相关材料,要征集意见,要投票,要唱票,还要公示等等,每一步都是规定要走完,并且要按照规定的顺序走,否则就程序有瑕疵,很有可能导致业委会因为程序有瑕疵而让成立业委会失败。因此,业委会工作中,必须要重视程序正当原则。
在业委会实际工作中,业委会作出的决定,要求公示,涉及公共利益的事情,要向业主征集意见。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业委会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对业主大会和业委会作出的决定,要持续公开。既然要公开,那么业委会是如何作出决定的,依据是什么,业委会会议表决情况,全部要公示,至少业主可以随时查阅并质询。
在一些业委会微信交流群,经常会看到业委会抱怨:“工作难开展、费力不讨好、站着说话不腰疼”之类的话。业委会工作的的确确很难开展,大部分都是拿着少得可怜的津贴(连工资都没有)做着雷锋的好事。但这些都不是业委会不受监督、不按照规范程序工作的理由。
业委会处在一个利益纠纷的矛盾中心点,各方势力都在盯着业委会做事,稍有不慎,业委会很有可能就解散了。笔者听到一句话:业委会解散是常态,能运行好是特例。
希望各位业委会的同仁们,慎之慎之,回头想想程序是否做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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