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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小区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矛盾纠纷会减少吗

发表时间:2019-08-21 16:26

很多人一直在问这个问题,本人深入研究思考总结,认为原因总共有五类,分别是历史心态上、现象上、期望上、行为上以及法规上。此前,“锐眼说小区”发了一篇文章《城市居民小区乱象产生的必然性》,有兴趣的朋友请关注后,到文章列表中找了看看。

这里就物业服务公司与业主间容易产生纠纷的五类原因,分别作简单叙述。

需要说明的是,五类原因中,都有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两方面的,也就是十个原因。

更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其实并不是物业公司与业主,根本的一点是,只要收费了,即使没有物业公司,就永远存在着管理方与业主间的矛盾纠纷。而其原因都是一样的。

当然,每类原因后面,又会派生出很多的行为和结果或者说现象。

世界上的两件事是最难做的,一是把别人的钱掏进自己的口袋里,二是把自己的观念装进别人的脑袋里。不管是哪种,都会受到千方百计的拒绝和对抗。

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矛盾纠纷就会少吗?

停车难是个矛盾纠纷源

一是历史心态上:分析下来,这个应该才是最主要的。

中国或者说世界上,人们历来都把自己的私产视为外人不可触犯的禁区。为此,西方有名言:我的房子,风可以进,雨可以进,国王不能进。也就是说,我的房子我做主,外人不要多管闲事。

其实,外人是不会,也真的是不愿意多管哪家房子里的闲事的,这个不分中外。

当社会处于“草舍茅屋是俺家”的时候,谁会去里边多管闲事啊。事实上,就是社会发展到了房子可以盖到两层的时候,这个闲事也是没有人愿意去管,也是没有人希望来管的。因为大家都是分散居住,互相牵涉的内容和关系并不太多。各家在各家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了。在这样长时间的历史背景下,就产生了一个固有的心态,那就是:我住在我自己的房子里,不需要别人来管我,也不需要别人来服务,凭什么要我交钱啊!真要从我口袋里掏钱了,我就跟你急!

哪知,历史的车轮发展得实在太快,多层的楼房盖起来了,高楼大厦盖起来了,而且与高楼大厦有关的更多的社会需求出现了,这样互相之间在家门以外,共同使用的共用的东西多起来了,而且这些东西是不可能独自处置和管理理的,如公共的道路、还要整点绿化之类的;还需要公共的照明,电梯、供水、供电、消防、监控等等。而且社会越发展,分工越细,纯粹靠居住者来解决这些共用的设施设备的问题已经不再可能。这就产生了需要人来维护来服务的需求。又因为是在一个共同空间里,有的人不需要这项服务,但更多的人其实是需要的。比如懂电的人不需要别人来维护供电设施,但更多不懂电的人其实是需要的。而需要了就必然要付费。付费当然就心疼啦,于是内心的抗拒原因就产生了。

再比如分散居住时,一家人打口井,或者接通山泉水,或者到远处挑水,就解决用水问题了,根本就不需要有人来服务公共的供水部分。但是,进入到居民小区后,这个根本是不可能的。也是如上,需要有人来维护保养公共的供水部分了,就必然会产生费用,又要掏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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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电动车增加很快

第二类就是现象上,那就是“公”私交叉,不可划分。

这里说的“公”,是指小区里的公,而不是社会面上的公。比如供水管网,小区管口以外的部分,是供水公司负责的。小区管口以内到业主家之间的部分,同样是公,但供水公司是不负责的。就如同原因一说的,独居的时候,没有路了,自家人挖条小路,也是行的,而且这条路只能我家走。但在小区里,那是不可能的。谁有本事把楼梯、道路划分成每家每户的?谁有能耐把公共照明的灯光划分成每家每户的?有人可以找理由说我不需要公共照明,我打手电筒,点火把回家,但是更多的人愿意吗?显然不行。

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出现了需要服务和维护管理小区里的公共部分的人员。也就是说,物业服务仅仅限于小区里的公共部分。但实质上,这些小公共部分是影响到小区里的所有居住人的。于是,当需要的时候,就会指责说:公共部分那里不行啦,这里不对啦。但是,当需要交钱的时候,就会以纯“私”的部分找借口:我家里你又没有服务,凭什么要我交钱啊!家门外的服务我不需要,不是我找你来的,你滚蛋吧!于是矛盾也就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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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代收签字,物业公司很为难。

三是期望上:无限期望与有限服务

前面说过了,历史心态上是不想交钱,社会发展现实上需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是需要付费的。但是小区里的“公”和私却是无法单独划分的,于是在交了钱后,就产生了无限高的期望:你必须为我解决一切问题:邻居影响到我了,你要解决;窗外的噪音影响到我了,你要解决;走路摔倒了,是你的责任;有人跳楼了,也要找物业公司索赔。甚至是小区里的青蛙叫了,让我心烦,也是你的责任。即使是自己眼瞎了,买了开发商的破房子了,也要收费的人负责解决。就是开发商卷走了款项跑路,办不了房产证了,也要物业公司承担责任。业主的无限期望,与物业公司的有限服务,就产生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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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限度

四是行为上:交钱了就应有绝对自由

因为上面的原因,又有了我交了钱的结果,于是产生了更多的行为:我回家就有绝对的自由,但是这里的“家”又变成了小区大门内到小家之间的距离。真正进了小家门,是基本上没有人去干涉限制其自由的:我开车回家,必须让我进去,即使没有车位;我遛狗不牵绳,你不能来管我。我进单元不关门,是我的扣。我心烦了,踢摔公共设施,也是我的自由。而且,这些自由只能是我有,别人有了这些同样的自由影响了我,那是不行的。我进小区你不认识我让我登记?反了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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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通过改造来得到满足

五就是法规上和组织上的欠缺

必须要说明的是,法律法规是永远滞后于现实的,而且其中的规,也包括小区里业主自己制定的各种规矩。

中国社会发展太快了,城市化进程在短短的二十来年,有的地方就是最近十来年,城市化率就超过了百分之五十。而如今城市化最核心的体现就是居民小区。又加之汽车快速进入家庭,又加之聚拢在小区里生活的人是五花八门、四面八方、五湖四海,完全形成了一个陌生的小世界。而这样的发展变化,让居住者、社会研究专家、法律法规制定者都是想象不到的,于是小区里需要而且应当产生的各种规矩制度,并且需要有人来监督、落实、执行制度的人也没有形成,进而解决不了存在的各种问题,于是各种各样的矛盾就暴发了。

举两个最简单的例子:十年前,有多少人能预见到中国小区里的停车会变成如此艰难;有多少人会预见到如今小区里电动车充电会是如此混乱?

小区问题非常复杂,每个居住在小区的人,都有责任去思考它,并为自己小区的制度建设、组织建设、环境建设、人文关系建设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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