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换届改选小组产生至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选举产生期间,业主委员会不得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定:(1)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2)除管理规约规定情形之外的物业维修、更新改造等重大事项;(3)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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